港特區政府推行涵蓋的“四電一腦”受管制電器(即空調機、雪櫃、洗衣機、電視機、電腦、打印機、掃描器及顯示器)的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已經全面實施。計劃提供方便的回收渠道之餘,亦促進廢棄「四電一腦」的妥善處理,轉廢為材。根據《產品環保責任條例》規定,登記供應商須就定期呈交申報進行週年審計,審計報告須在每個審計年最後一日之後的3個月內(以指明表格)呈交,審計報告須根據登記供應商的紀錄及文件擬備的且登記供應商有保留自身的紀錄及文件,報告內的受管制電器數量是按照法例要求正確申報的,完整的報告是由執業會計師擬備的且這個會計師並不是本人或僱員。如若未按要求申報或申報造假,將會判處巨額罰款。

我們具有豐富的審計經驗,我們會協助您出具一份量身定制且合理真實的審計方案,我們希望我們的服務可以幫助您減輕不必要的負擔,有更多的時間去完成人生中其他的事情。

供應商是指以下人士

  • 在香港於本身業務過程中製造受管制電器的人;
  • 為分發受管制電器而於本身業務過程中將該電器輸入香港的人(不包括純粹提供運輸服務的人)

 

審計要求

  • 報告須由《專業會計師條例》所界定的執業會計師擬備;
  • 已按照法例要求保存相關紀錄;
  • 已根據有關記錄準備所呈交的申報;
  • 受管制電器數目已按照法例要求正確申報;
  • 差異清單(有差異的情況下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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