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香港公司條例》規定,香港有限公司的董事所編制的財務報表必須由核數師進行審計並呈交給公司的股東,該審計報告會在本公司的年度股東大會上提交 。條例還要求每一家公司都要提供12 個月內的核數報告,並且新成立公司需要在成立後第 18 個月內完成首份報告。

我們專業的審計團隊將會按照香港法例及香港會計師公會所頒布的核數準則進行,為企業提供最專業的法定核數報告, 並對企業的財務報表及會計記錄的真實性、公允性及會計處理方法連貫性,發表審計意見。

所需資料

  • 審計年度財務報表
  • 當年會計完整賬目
  • 關聯公司名單及涉及的關聯人士
  • 其他相關資料

 

我們的服務

初步諮詢—諮詢與評估
確定目標—擬定審計方案,確定審計目標
內部審查—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審查
收集資料—收集及整理相關資料
結果評價—符合性測試、實質性控制以及相關結果評價
提交報告—擬定好審計報告後,轉達審計公司,提交報告

 

服務條款及細則 – 理賬 / 代安排審計

委託我們處理的企業財務報表除了由註冊核數師負責審計外,我們專業的核數師還會依照《公司條例》的有關規定,根據《香港審計準則》(Hong Kong Standard on Auditing)作出審計及專業意見,以評估企業的財務報表是否如實及公平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

因不同的客戶要求不同,所以我們會按照要求選擇以下準則實行:

  • 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審計準則》(Hong Kong Standard on Auditing)
  • 國際審計與認證準則委員會《國際審計準則》(International Standards on Auditing)
  • 美國會計師協會《美國公認審計原則》(US Generally Accepted Auditing Standards)

 

我們的核數師會跟隨相關準則指引,時刻保持「專業判斷」(Professional Judgement)及「專業懷疑」(Professional Skepticism),以歸根究底的精神,用批判性地眼光評估審計證據。

*如若想瞭解更多關於法定審計詳情,請聯絡我們,我們將會安排專業的人士解答您的疑慮。